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5月22日行政处罚公示-法人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5-22 16:06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河南元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10100097549808Q | 李昀 | 市执罚决字[2020]第29036号 | / | 以贿赂手段取得资质许可,其行为依据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警告;罚款 | 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3.00 | 2020-5-21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郑州豫兴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有限公司 | 914101037631390199 | 郭纪辉 | 市执罚决字[2020]第29015号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 | 未将施工现场1台塔吊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 | 罚款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 0.80 | 2020-5-21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914101026897405856 | 李威 | 市执罚决字[2020]第29017号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 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现场1台塔吊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 警告;罚款 | 罚款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 0.80 | 2020-5-21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914101026897405856 | 李威 | 市执罚决字[2020]第29020号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 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现场1台塔吊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 警告;罚款 | 罚款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 0.80 | 2020-5-21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中建华宏建设有限公司 | 91510000052173181F | 林志明 | 市执罚决字[2020]第29019号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项 | 未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现场1台塔吊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警告;罚款 | 罚款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 0.80 | 2020-5-21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河南金魁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91410103576328957E | 崔兴堂 | 市执罚决字[2020]第29018号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 | 未将施工现场1台塔吊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 | 罚款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 0.80 | 2020-5-21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913206121387235782 | 瞿羌军 | 市执罚决字[2020]第29016号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项 | 未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现场1台塔吊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警告;罚款 | 罚款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 0.80 | 2020-5-21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