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郑州自来水工程公司 | 91410100170055362R | 李继 | 市执罚决字[2021]第28001号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 刘湾水厂环翠路(渠北路)DN1200、DN300给水管道工程,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 罚款 | 罚款壹万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 1.25 | 2021-1-21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河南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10100MA3XALP2XL | 宋志强 | 市执罚决字[2018]第2803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永康商务楼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的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 2.00 | 2021-1-21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