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印发《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来源:大河客户端  时间:2020-09-29 09:13  

城区住宅区内,每300至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定时投放点;街店铺、餐馆等便民服务场所每家店铺的生活垃圾桶,除约定的收运时间、收运地点可摆放在临时归集点外,其他时间一律放置在产生单位内;区县 (市)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务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9月2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规定2022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 为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郑州市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菜篮子和布袋子,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遏制 “白色污染”, 率先在全国完成新一轮“限塑令”的实施。

【问题1】今年年底前,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进展到哪一步?

根据《行动方案》,2020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1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7%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以上; 2022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

【问题2】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已经在市区推开。未来一段时间,郑州市如何在全市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呢?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郑州市将充分发挥各区县 (市)、街道 (乡镇)、 社区 (村)的属地管理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由城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向沿街门店、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区域延伸。

对市内五区及四个开发区管委会未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月考评的街道 (乡镇),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同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街道 (乡镇)机关所在区域实行垃圾投放“定点”、垃圾收集“定时”、垃圾运输“专车专线”、垃圾处置“无害无废”的工作模式,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农村区域实行户分类、村收集、街道 (乡镇)运输、区县 (市)处置的工作模式,努力做到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应用尽用、日产日清,市级层面对市内五区及四个开发区管委会未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月考评的街道 (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排名,年底进行一次通报讲评。

【问题3】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标准是什么?如何实行生活垃圾定点规范投放?

《行动方案》提出,结合《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在城区住宅区全面推行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按照每300至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定时投放点的原则,根据住宅小区空间条件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定时定点投放点宜设置为箱房形式,且必须满足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投放需求。

在城区住宅区推行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废弃纸类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定点不定时投放模式,按每个住宅区或每3000户至少配置一个回收点的原则设置低值可回收物投放箱房,住宅小区无空间条件或现有垃圾房无冗余空间的,也可采用提供定期或预约服务等形式建设流动型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

住宅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要公示定时定点投放箱房和低值可回收物投放箱房的投放时间和相关要求。

【问题4】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应该怎样开展?

根据了解,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主要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箱房、玻纸塑金等低值可回收物定点袋装投放箱房、大件垃圾暂存点和废旧织物投放箱体等。

《行动方案》提出,各区县 (市)在筹建分类投放设施时,要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 (建村 〔 2019〕19号),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与老旧小区改造、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作为实施载体,共同推进落实。

【问题5】如何提升郑州市区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水平?沿街店铺分类垃圾桶该如何进店?

《行动方案》规定,街店铺、餐馆等便民服务场所每家店铺的生活垃圾桶,除约定的收运时间、收运地点可摆放在临时归集点外,其他时间一律放置在产生单位内;根据垃圾量一般选用120L或240L的标准垃圾桶,如若垃圾产生量较少则可使用普通垃圾桶;

临时归集点的生活垃圾专用桶不得满溢,并在桶体标注产生单位名称,零星生活垃圾采用垃圾袋包装并扎紧袋口以防滴漏、撒落;

有物业服务的沿街店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物业归集,收运单位按时到与物业约定地点收运,无物业服务的沿街店铺由产生单位与管理部门单独签订收运合同,收运单位按约定时间上门收集。

【问题6】区县 (市)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该如何建设?

根据《行动方案》,郑州市将不断完善分拣中心功能布局,建设完善大件垃圾拆解处置、废旧织物分拣贮存、玻纸塑金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分拣贮存、有害垃圾分拣贮存、厨余垃圾预处理减量、污水及臭气处理、垃圾减量分类宣教、物联网监管等功能。

确因土地、规划等因素导致分拣中心各功能模块无法集中在同一区域的,可另外选址筹建或采取租赁、合建等方式予以完善,不得删减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分拣体系模块,确保辖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有暂存之处和厨余垃圾的脱水减量,真正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处理体系。分拣中心内厨余垃圾固液分离后的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前须进行预处理,排放污水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 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的规定。

区县 (市)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务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问题7】厨余垃圾如何收运处理?

《行动方案》规定,郑州市将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各区县 (市)级城管部门每日需对城区内产生的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至分拣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厨余垃圾的收运处理要规范收运车辆,厨余垃圾的收运车辆应选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同时,还需规范处理路径,厨余垃圾统一运至区县 (市)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进行统一处置,分拣中心未 建成的区县 (市)可协调运至其他区县 (市)已运营的分拣中心进行处置

【问题8】有害垃圾如何收运处理?

《行动方案》提出,郑州市要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居民小区、机团单位、相关企业等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以区县 (市)为单位, 采取区县 (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收运处置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处置;

区县 (市)级城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配齐有害垃圾收集车辆,明确有害垃圾收集点、收运路线及收运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做好收集工作;

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与城管部门的沟通对接,主动做好居民源的有害垃圾贮存、转移、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监管工作;

居民源的有害垃圾贮存点为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贮存点要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居民小区 (单位) 单独投放—区级环卫部门收集—区级分拣中心暂存—市级环保部门协调有收运处理资质企业收运处理的闭环。

有害垃圾运输及处理费用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区县 (市)财政列支。

【问题9】果蔬垃圾如何处置?

《行动方案》规定,推进果蔬垃圾就地化处理。新建农贸市场必须配套建设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现有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果蔬超市等,由各区县 (市)根据实际实施果蔬垃圾就地化处理。 采取厨余垃圾制有机肥处理技术的,处理产物应符合《有机肥 料》( NY525)的要求,且大批量生产时要有长期销路。

建设费用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扶持的意 见》(郑政〔 2018〕14号),市财政按照每建成1座湿垃圾处理项目,验收投运后按照建设投资50%给予奖补。

【问题10】生活垃圾运输车如何不再恶臭难闻、沿途抛撒?如何做到清洁运输、干净卫生?

《行动方案》指出,郑州市要开展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收运秩序整治。

加强生活垃圾收运车辆管理,特别是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运车的车容车貌、污水撒漏、规范运输作业等,以区县 (市)为单位建设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固定清洗、消杀点,建立垃圾收运车辆日常清洗制度,确保车身整洁,车辆防滴漏硬件设施完好,防止污水滴漏。

另外,还要公布分类运输车辆收运线路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中转站 (点)、压缩站和收运车辆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确保分类收运体系规范运行。

【问题11】如何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从而助力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呢?

《行动方案》支出,一是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 2019〕18号) 等相关文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绿色采购力度,推动绿色采购。 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动绿色办公。

二是严格落实限塑令。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 〔 2020〕80号),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菜篮子和布袋子,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遏制 “白色污染”, 率先在全国完成新一轮“限塑令”的实施。

三是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再主动提供牙刷、牙膏、香皂、浴液、拖鞋、梳子等一次性消费用品和低值耗品,鼓励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四是推进快递包装减量。督导快递企业落实 《快递业绿色包 装指南 (试行)》,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指导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快递企业网点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组织发动好每年11月份第一周的“绿色快递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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