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杨海波 | 41***34 | 郑城综罚决字〔2022]第212603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 金水区博学路东、杨金路南碧桂园天玺湾居项目17号楼工程项目,单位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当事人为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 罚款 | 罚款壹仟陆佰柒拾肆圆的行政处罚 | 0.167400 | 2022-5-25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