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14年度犬只办证年检事宜的通告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4-12-31 00:00  


郑城管〔2014〕535号


    

依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为更好地开展2014年度犬只办证年检工作,方便广大养犬人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2013年度办理了犬只办证、年检手续的养犬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携带犬只及有效的《犬只免疫准养证》到原办证区(管委会)设置的办证点缴纳管理服务费,办理年检手续,接受犬只检疫、防疫,每只犬年检管理服务费为200元。

二、各区、管委会犬只管理部门核实犬只情况,对符合养犬标准、证件正确无误的予以办理年检手续。市区建成区内,每户只准饲养一只犬,不得饲养禁养犬种和成年犬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不符合规定的犬,不予办理年检手续,并收回《犬只免疫准养证》,犬只由养犬人自行送至建成区以外区域或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三、《犬只免疫准养证》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之日起30日内,持缴纳管理服务费的收费凭证到原养犬登记部门补办新证后,再办理年检手续。
    四、犬只死亡、失踪或者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的犬只的,养犬人应当持《犬只免疫准养证》到原养犬登记部门办理养犬注销手续,并交回《犬只免疫准养证》。养犬人未办理养犬注销手续的,不得再饲养犬只。
    五、新养犬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办证,接受犬只检疫、免疫,并按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新办证犬只的管理服务费为600元。
    六、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办理犬只办证、年检手续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仍未办理的,暂扣犬只,并处以每只三千元罚款。

七、各区(管委会)设置的犬只办证点如下:

中原区(4个)

1.小俏皮动物医院,桐柏北路与煤仓北街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电话:67511755

2.康旭宠物医院,秦岭路与颖河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电话:67651779

3.爱心旺旺宠物医院,淮河路与秦岭路交口东20米路北

电话:68668943

4.曼德宠物医院,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口东50米路南

电话:18603820886

二七区(6个)

1.周大夫宠物医院,郑密路与沁河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电话:68880827

2.同缘动物医院,北闸口50号

电话:63301043

3.旺旺宠物俱乐部,汉江路与兴华南街交叉口东20米

电话:68662965

4.二七宠物医院,淮河路与京广路交叉口西南角

电话:68769262

5.贵宠伴侣宠物医院,铁工里4号楼3单元—3号

电话:13803815086

6.郑州市伊康宠物医院。郑大南路与汝河路交口2号楼商11附23号

电话:13838326601

金水区(6个)

1.豫农宠物医院,东风路与丰庆路交口东50米路北

电话:63676538

2.爱迪宠物医院,红旗路经一路交口西50米路南

电话:65926913

3.鑫水宠物医院,田园路北环路交口南50米北角

电话:60310690

4.关爱宠物医院,建业路与福元路交口南100米路南

电话:60986018

5.至诚宠物医院,黄河南街与同乐路交口南50米路东

电话:60951069

6.康旭宠物医院,北环路与中州大道交口西南角

电话:65728455

管城区(5个)

1.精灵宠物医院,城东路与东大街交口南50米路西

电话:66366116

2.瑞康宠物医院,陇海路城东路交口西南角

电话:13598066466

3.恩宠宠物医院,帆布厂街

电话:4000572257

4.哈妮宠物医院,未来路货站街交口向东

电话:13503824180

5.好伴爱宠园,紫荆山路熊耳河桥头

电话:66209386

惠济区(2个)

1.多比宠物医院,博颂路与丰乐路交口东20米路北

电话:15981865689

2.吉娃娃宠物医院,南阳路与东风路交口西50米路南

电话:15981875889

郑东新区(3个)

1.博学宠物医院,黄河东路与熊耳河路交口西50米路南

电话:69179299

2.派特宠物医院,天瑞街与天赋街交口东150米

电话:55802426

3.乐派宠物医院,七里河北路与客文一街交口金领时代南门

电话:88889650

高新区(2个)

1.珍爱宠物医院,金菊街石楠路交叉口东60米

电话:18638569754

2.安迪宠物医院,农业路与桐柏路交口西300米路北

电话:56688120

经开区(2个)

1.好伴宠物医院,黄河南路与第三大街交汇处

电话:63330669

2.爱佳宠物医院,经开区远大理想城北门西300米路南

电话:53311720

 

 

 

2014年12月13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