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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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投诉
关于郑州市二七区鑫苑景园内存在违规饲养家禽的投诉
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街道鑫苑景园8号楼1单元楼下存在散养鸡的情况,不仅仅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困扰,还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三条:禁止在市建成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应当经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烦请具有执法权的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情况进行处理,不影响小区内居民的生活,贯彻执行《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