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祁湾建筑公司 | 91410222170910066A | 李玉坤 | 市执罚决字[2020]第27101号 | 《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不通过专用账户支付工资,其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了《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罚款 | 罚款拾柒万元的行政处罚 | 17.00 | 2020-6-18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于2020年6月24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涉及河南省祁湾建筑公司的一条行政处罚信息违法事实部分描述不准确,将行政相对人实际发生的“不通过专用账户支付工资”行为误写成“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根据“双公示”信息异议处理有关规定,现予以更正后重新公示。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