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王* | 413***60 | 市执罚决字[2021]第2128014号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郑州市绕城高速辅道东、飞翔路北,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因工程未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 0.15 | 2021-4-21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