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安排工作及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