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日产物流通道下穿南三环隧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1-11-16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郑州日产物流通道下穿南三环隧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775.62万元,在南三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以东修建一条下穿南三环的地下通道,用于连接东风日产整车厂区与北侧发动机工厂两个区域,全长约380m(含引坡段),箱涵宽约14.6m,其中封闭段(隧道)长度为190m,为单孔双室钢筋砼箱涵结构。箱涵东、西侧引坡共长190m,采用挡墙结构。

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厂区道路;计算行车速度:10km/h;设计荷载:公路—II级(通道内);公路—I级(通道顶);箱涵主体段为4.5m(人行道)+8m(车行道);引坡段为8m宽车行道;通道净空:车行道不小于4.5m;人行道不小于2.5m

根据本工程实际,地下通道范围大部分位于在建东风日产厂区内,用地拆迁已经到位,故本评价不包含征地与拆迁内容。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工程的施工期环境污染包括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造成的声环境影响,施工扬尘、车辆行驶导致的二次扬尘等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弃渣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造成的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污废水造成的水环境影响以及开挖土方破坏植被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针对施工期环境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方式;设置施工场地围挡、洒水、密闭运输;工弃渣土通过土方车外运,所弃渣土供区域开发建设的土地平整使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隧道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采用沉淀池,经中和、絮凝达标后回用与施工生产,在施工营地设移动厕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联系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对使用完毕后的施工场地,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土地整治工程,将它们改造成不同使用功能的土地等。

本工程的营运期环境污染包括车辆行驶造成的声环境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的NO2CO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和隧道内的冲洗水造成的水环境影响。针对营运期环境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全线铺设低噪声沥青砼路面,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引坡出口不在建设敏感建筑,应加强道路清扫,减少运营期道路扬尘;隧道冲洗水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等。

    三、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地点:南三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以东

联系人:朱佰安

联系电话:67182037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胡同坤

联系电话:13683702146;传真:010-62889556

电子邮件:grn69523801@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日内。

                    

 

 

 建设单位: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2011111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