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比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补充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6-10 00:00  

1.比选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上午9:00;地点:市建委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2.比选文件第7页,3.1五、应为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代理、中央投资招标代理等资质证书;六、应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会员证明。

3.比选文件第13页:

(1)企业综合实力:第5项“2012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每增加200万加1分,最多加5分”改为“201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每增加200万加1分,最多加5分”;

(2)企业人员:第4、具有建筑、经济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的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城建、工民建专业;

最后一行“提供近半年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改为“提供2014年1-5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社保缴费证明”;

(3)企业业绩:最后一行应为(以代理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投资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4.文件第14页:“企业荣誉应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会员单位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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