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05-08-11 00:00  

郑市政管〔2005〕300号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81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局系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1、局属各事业企业单位。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应急救援预案,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职工是否存在违章操作。
2、公交、客运。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
酒后驾驶、司机在行驶中接打电话等违章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病车”上路、超载等。
    3、市政工程。重点检查市政施工沟槽是否按技术规范作业;污雨水管道清理是否采取通风等技术措施;是否采用完全警示标志和围挡;市政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检验合格;市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使用“三级”漏电保护;临时搭建的构筑物是否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4、供水。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设施设备是否检验合格,运行状况是否良好,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5、城镇燃气。重点检查液化气运输、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设施是否检验合格,输送管道是否存在被占压现象,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6、供热、公园、风景名胜。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监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7、企业所经营的宾馆、饭店、医院、加油站、加气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二)时间安排
     从8月10日开始,10 月10日结束。
    (三)职责分工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局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企业自查,局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对本系统的安全检查;在局检查的基础上,迎接市政府督察组的督查。
 二、督查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3、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发放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检查活动。
 (二)认真负责。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这次时间长、任务重(特别是“十一”黄金周长假期间),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对查出的各种事故隐患和问题,要登记建档,监督整改到位。
 (三)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政府督查组工作,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认真落实。
 (四)及时反馈。各单位将检查、市政府督查情况,于10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安全处。
 
 附:1、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
 2、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二○○五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
 
 为了更好地抓紧抓好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
 组  长:吴文法
 副组长:刘武军
 成  员:陈平怀、各单位行政正职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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