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2-09 00:00  

     

各区市政局、管委会市容环卫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2009521,市政府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09111号)。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问题具体明确如下:

1. 尽快组织人员,确保按时到位。1-3类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所需增加的人员于2009622前到位,并按照新规定的时间和收集次数实施夜间保洁和垃圾收集任务。

2.抓紧检查、保养、维修现有道路清扫车,使其正常运转。现有的扫地车于2009610前必须上路进行清扫作业。按照区分的任务和劳动定额核算,清扫车数量不足的务必于2009822前购置到位。

3.要严格规范垃圾收集程序。所有垃圾收集车、运输车(包括社会单位车辆)必须实行全密闭运输。未封闭的收集车要以区为单位进行封闭,做到样式、颜色、编号三统一,有条件的要购置电动收集车,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该项工作于20099月底前完成。

4.抓紧申请经费。延长保洁时间、增加收集次数及机械化清扫作业所需费用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抓紧向市、区、管委会申请,确保按市政府通知要求实施各项环卫作业。

5.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拟将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规范垃圾收集程序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城市考评和环卫双竞赛评比内容,对不能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上述工作的,除媒体曝光和通报批评外,还将取消该单位环卫优胜杯和相关单项奖评比资格。各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市容环卫的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市政府通知精神落实到实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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