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郑州市城市道路病害检查井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3-16 00:00  

                               

郑城管〔2011118

 

 

2011年郑州市城市道路病害检查井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各区城管执法局、郑东新区市政园林水务局、经开区社区服务局、高新区市政局、航空港区市政执法局、全市各道路管线检查井产权单位:

为提高城市道路病害检查井(以下简称检查井)整治力度,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科学、规范、精细、长效的检查井管理运行机制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监管,联合协作、及时处理”的原则,做到检查井监管到位、及时处理、功能完善,加大城市的综合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整治任务

(一)整修各类检查井“路框差”超标、井框松动、井盖与井框不配套、井盖缺失破损、倾斜的检查井;

(二)整修各类检查井周边破损路面;

(三)处理弃管检查井、无主检查井,填埋废弃检查井;

(四)设置检查井产权单位标识;

(五)推广使用抗压、防盗、防噪音等新型检查井井盖设施;

(六)开展全市检查井设施普查工作,实行数字化管理。

三、主要措施

1、由市区道路养护单位和检查井产权单位逐路对全市范围内存在病害的道路管线检查井进行专项治理,由道路养护单位实施升降井作业并恢复路面,检查井产权单位提供井盖框,升降井费用由检查井产权单位负担

2、市区道路养护单位和检查井产权单位开展道路管线检查井日常巡视,主次干道2天巡视一遍,背街小巷每星期巡视一遍,做好巡视记录。

3、提高对道路管线检查井问题的处置时效与质量。市区道路养护单位和检查井产权单位在日常巡视中发现窨井盖缺失或破损,立即设置安全标志,对缺失窨井盖2小时内进行更换、安装;对窨井框损坏、井室坍塌24小时内进行修复。

424小时服务专线接受市民投诉及上级部门指令。市区道路养护单位和检查井产权单位在接到道路管线检查井问题报告后,工作人员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按要求进行处置,处置完毕后及时回复报告。

5、市区道路养护单位和检查井产权单位在对道路管线检查井盖维修时,要做到施工有序、工完料清。

6、道路新建、改建、大修改造时,道路建设单位要严格施工标准、严把质量验收关,从根本上杜绝检查井相关问题的发生;道路复浇、人行道改造施工时,由施工单位进行升降井,检查井产权单位提供井盖框并配合施工。

7、增强服务意识,市区道路养护单位和检查井产权单位日常巡视中发现其他单位的窨井盖问题,通过市12319或者市长热线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并做好记录。

五、时间安排

1、调查阶段(310前)

由各检查井产权单位对全市检查井设施情况开展调查,明确各类检查井基数、病害检查井数量等基础数据。

2、初步治理阶段(310331

市区道路养护单位和检查井产权单位要做好日常巡查,及时查漏补缺,根据调查的检查井病害情况,积极开展治理工作。3月底前完成初步治理工作。

3、整改提高阶段(41730

市区道路养护单位和检查井产权单位加强检查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由市市政处牵头组织设计、科研等部门,认真分析井周路面病害的形成原因,结合病害的不同成因,对症拿出有针对性的维修技术方案,并对市区病害雨污水井开展试点整治,待技术成熟后在全市推广。

六、有关要求

1市区道路养护单位和检查井产权单位要建立检查井维修管理常设队伍,配备专业施工人员和设备,建立、完善档案。

2、各检查井产权单位要将检查井调查情况于[Page]315前报市城管局(道路桥梁管理处 301房间)。

3市区道路养护单位和检查井产权单位要将检查井专项治理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市城管局(道路桥梁管理处 301房间)。

联系电话:67182037   邮箱:shizhengju713@163.com

 

附件:1.领导批示督办结果简要

2.中共郑州市委工作部署第26

 

 

 

 

                   一一年三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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