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河道施工管理 确保生态水系安全运行的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11-11-20 00:00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水务局

关于加强河道施工管理 确保生态水系

安全运行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涉河工程项目不断发生因施工组织不善,导致向生态水系河道大量排放污水和影响河道泄洪安全的事件。如:京沙快速通道项目在京广路陇海路交叉口处施工时,导致大量污水向熊儿河排放;京沙快速通道项目在沿河路段施工时,造成金水河河岸护坡受到破坏,并导致河水污染;市轨道公司在中原路、金水路、未来路等处施工,导致污水向金水河排放;七里河下游段跨河桥梁施工项目,临时围堰未按标准修筑,726日,郑州普降暴雨,由于围堰影响河道泄洪,造成郑东新区大面积受淹。上述事件的发生,主要是因为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时,未执行河道管理的相关规定,没有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为了严防生态水系河道污染和影响河道泄洪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生态水系的安全运行,特提出加强河道施工管理意见如下:

一、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切实完善施工方案

河道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我市生态水系涉河工程项目进行严格审批,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依照生态水系河道管理的相关规定,从河道水质不受污染、河道泄洪顺畅、河道设施不被破坏和生态水系运行安全的角度,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严防因工程施工造成河水污染和河水断流。对无相关措施的工程,河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施工手续。

二、严格现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河道管理部门报告。河道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项目执行河道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破坏河道设施和影响生态水系运行安全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项目法人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查处污染事件,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对未按规定施工造成河道设施损坏、污染河道水质、影响河道泄洪安全的事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河道管理部门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并对相关责任单位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生态水系流域污染实施有偿治理的通知》规定,实施财政扣款。对造成河道水质严重污染、影响河道泄洪安全、河道设施严重损坏、影响生态水系运行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一一年十一月十七

(联系人:马亚彬  联系电话:67721672

(联系人:侯祝南  联系电话:67182051

 

 

 

 

 

 

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政设施  生态  意见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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