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静文等4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卫生处党委、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党委、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党总支、郑州市环卫机械修配中心党支部:
郑州市环境卫生处行政监察室主任潘静文、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第二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张伟、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党总支副书记简祖强、郑州市环卫机械修配中心党支部书记郭小龙4名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期转正。
中共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