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城管〔2011〕735号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郑州市推行徒步执法工作的通知
市内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推动郑州市城市管理提升活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和提高效率、树立形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行执法人员徒步执法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徒步执法的范围和时间
各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我市的重点区域和路段进行徒步执法,每个区不少于10个点位。冬季,早上8点至9点,中午11点30分至12点30分,晚上17点至18点,夏季时间另行通知。
二、徒步执法人员着装标准
每个点位不少于3人,3人成行,行走步调一致。着新式执法服装和制定皮鞋,带帽子、扎腰带、衣服整洁得体。服装标识齐全,身高体态搭配得当。男执法人员不准留胡须,女执法局人员不准留披肩发和佩戴其他饰品。
三、要求
在徒步执法期间,要做到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以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相对人为主。严禁出现不文明语言和不文明行为,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脱岗现象,不得出现不按规定着装和行走不规范现象,不得出现边走边吃东西和抽烟现象。按照准军事化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徒步执法过程中若发现其他问题和特殊情况要积极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市局将对此工作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要求的要在本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做为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注:各区要把设置的位置及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本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局执法督导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