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4月2日行政处罚公示-法人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4-08 10:39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必)

处罚事由(必)

处罚依据(必)

处罚结果

作出处罚期(必)

处罚机构/机关(必)

1

郑州融亮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1410100MA44C07AXN

市执罚决字[2019]第13013号

郑州融亮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4处框剪结构房,其中1#楼建至1层、4#楼建至1层,地下均为3层(含1层夹层);7#楼建至2层,地下为2层(含1层夹层),5#楼基础施工。

罚款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4处框剪结构房,其中1#楼建至1层、4#楼建至1层,地下均为3层(含1层夹层);7#楼建至2层,地下为2层(含1层夹层),5#楼基础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罚款837970元

2019-4-2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

河南恒康建设有限公司

91411300737412624G

市执罚决字[2019]第26021号

河南恒康建设有限公司该工程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未通过专用账户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罚款

该工程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未通过专用账户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罚款180000元

2019-4-2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4

河南东瑞实业有限公司

9141010027173812XP

市执罚决字[2019]第34003号

河南东瑞实业有限公司“美林河畔”项目二期开发经营工程中,于2017年11月27日于新密密登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美林河畔二期独家分销代理协议书,合作至2018年6月30日止,合作期间由新密密登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二期11、12号楼房屋进行销售,你公司以新密密登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名义收取了朱巧巧等9户购买二期11、12号楼房屋的购房保证金,共计305万元。

罚款

“美林河畔”项目二期开发经营工程中,于2017年11月27日于新密密登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美林河畔二期独家分销代理协议书,合作至2018年6月30日止,合作期间由新密密登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二期11、12号楼房屋进行销售,你公司以新密密登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名义收取了朱巧巧等9户购买二期11、12号楼房屋的购房保证金,共计305万元。

《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罚款59000元

2019-4-2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5

新密密登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91410183MA44EQWRXH

市执罚决字[2019]第34004号

新密密登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代理销售位于郑州市管城区中州大道东、航海路南的“美林河畔”二期项目过程中,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行为

罚款

在代理销售位于郑州市管城区中州大道东、航海路南的“美林河畔”二期项目过程中,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行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20000元

2019-4-2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6

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4101E+17

市执罚决字[2019]第35001号

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被政通路锦绣园业主大会决定解聘后,逾期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行为

罚款

存在被政通路锦绣园业主大会决定解聘后,逾期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100000元

2019-4-2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