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必) | 处罚事由(必) | 处罚依据(必) | 处罚结果 | 作出处罚期(必) | 处罚机构/机关(必) |
1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芦邢村 | / | 市执罚决字[2019]第12005号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芦邢村未经许可,于2018年11月13日在航海路南侧、未来路西侧开工建设二期高层三栋(1#、2#、18#)二十一层框剪结构楼房时,擅自将原审批1#、2#、18#二十一层变更为二十三层,共增加建筑总面积5671.07平方米 | 罚款 | 未经许可,于2018年11月13日在航海路南侧、未来路西侧开工建设二期高层三栋(1#、2#、18#)二十一层框剪结构楼房时,擅自将原审批1#、2#、18#二十一层变更为二十三层,共增加建筑总面积5671.07平方米 | 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1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 罚款784008元 | 2019-4-4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2 | 河南四方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10106268080363H | 市执罚决字[2019]第15010号 | 河南四方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规划审批总建筑面积为193274.0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4997.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276.41平方米) | 罚款 | 该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规划审批总建筑面积为193274.0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4997.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276.41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罚款2065589.77元 | 2019-4-4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3 | 河南民信置业有限公司 | 91410100MA40Y6735H | 市执罚决字[2019]第23005号 | 河南民信置业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 罚款 | 未依法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第(六)项 | 罚款3223700元 | 2019-4-4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4 | 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4101087492078202 | 市执罚决字[2019]第23007号 | 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 罚款 | 在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罚款25000元 | 2019-4-4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5 | 东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91441900739568983Q | 市执罚决字[2019]第23009号 | 东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建设单位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介入监理且未及时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 罚款 | 在建设单位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介入监理且未及时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 《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罚款14000元 | 2019-4-4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6 | 郑州宏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10100593431892B | 市执罚决字[2019]第33003号 | 郑州宏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位于中原区中原中路南、洛达路东的“宏略明珠苑”项目开发经营过程中,于2018年5月8日向王得勇一人以签订《意向书》的形式收取钱款5万元整 | 罚款 | 在位于中原区中原中路南、洛达路东的“宏略明珠苑”项目开发经营过程中,于2018年5月8日向王得勇一人以签订《意向书》的形式收取钱款5万元整 | 《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罚款55000元 | 2019-4-4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7 | 郑州锦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914101026716944294(1-1) | 市执罚决字[2019]第33004号 | 郑州锦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 | 罚款 |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 |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 罚款100000元 | 2019-4-4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8 |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110000681200816F | 市执罚决字[2019]第52001号 |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挖掘城市保通路,影响人车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 罚款 | 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挖掘城市保通路,影响人车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罚款20000元 | 2019-4-4 |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