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12月23日行政处罚公示-法人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2-30 16:13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河南源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11700MA44W40P8F

胡海生

郑城综罚决字〔2024〕第244100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管城回族区智学路西、金沙江路北康桥阅溪雅苑十号院3号楼,未按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0.500000

2024/12/23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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