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城市公用事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二)承担城市公用事业新工艺、新材料推广使用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三)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基础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城市公用事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承担城市公用事业安全运营监管辅助工作。
(六)完成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