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
(二)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等绿化养护工作。
(三)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雕塑的创作研究、日常维护工作。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照明、道路绿化、城市雕塑、户外广告等设施应急抢险处置和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全市城市照明、道路绿化、城市雕塑、户外广告等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指导和设施监管的辅助性工作。
(六)承担户外广告审批监管的辅助性工作。
(七)承担城市照明、道路绿化和城市雕塑建设项目的计划、报批、立项、监管、验收等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城市照明、道路绿化和城市雕塑管养范围界定和勘察验收、移交接管等事务性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