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2023-08-06 22:22:47于市长信箱投诉高新区城管局及沟赵街道城管科行政不作为
起因是我作为举报人,要求高新区城管局及沟赵街道城管科依法对8月5日位于高新区黄兰路杜兰街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逐星舞蹈学校予以行政处罚。
一个没有落款是高新区城管局还是沟赵办事处的单位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查收,并即时转高新区管委会处理落实,现已办结回复,特将回复结果告知如下:
经了解,8月6日该舞蹈学校进行开业宣传,现场已责令该舞蹈学校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同时约谈上述商铺负责人,要求其提高认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消除扰民因素,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负责人已经深刻认识到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表示不会再使用高噪声设备招揽顾客。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2023-08-28 14:36:58”
回复内容中
一是承认了该舞蹈学校确实有噪音污染行为的违法行为,
二是没有向投诉人(我)解释该机构不构成违法,或者是哪个条例的哪一条能让该机构免于行政处罚
三是没有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以上证据表明,高新区城管局或沟赵街道办城管科存在行政不作为、无故不受理举报的渎职行为。
请郑州市城管局责令上述两单位依法处理 或 为我提供行政复议的地址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