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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次向贵局反馈金水区经七路红专路口东北角饭店非法营业的情况后,贵局回复文化路执法中队已经下达《行政执法事前提示书》责令其两家饭店针对油烟、异味、废气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截止2023年9月1日,这两家饭店仍在违法营业,大量油烟仍然通过居民楼烟道排出,造成居民家中油烟味浓重。两家没有正式烟道的饭店为何在居民多次投诉后仍然有恃无恐,明目张胆的违法营业?
关于两家饭店所在楼宇性质,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郑规建字第[410100201029241]号】,该楼为高层住宅楼,永久性居住建筑,该两家饭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这种明显违法的行为,我们受害业主强烈恳求作为郑州市政府依法规定的管理部门的郑州市城管局依法履行法律责任,关停违法设立在“居民高层住宅楼下”的,没有建立“专用烟道”的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