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处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2-02 19:21  

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运营、服务、供应、质量等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管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行业特许经营办法实施;负责城镇燃气设施改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牵头组织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做好相关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