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订环卫、供热、供气、给排水、城市照明、道路桥梁、城市隧道等市政公用行业专项规划;负责局系统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编制、计划统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移交工作,做好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参与处理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