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及征求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7-07 18: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郑州市环卫清洁有限公司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韩寺镇交界处新区污水处理厂南侧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1825.83万元,总占地面积55亩,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仓库、锅炉房、发电机房、综合楼等。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固废等。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也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固废以及噪声,针对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采取如下防治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进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包括冲洗废水、碱性水洗塔废水、实验室废水及沼液,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入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入贾鲁河。

废气:废气主要包括恶臭气体、锅炉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恶臭气体产生于餐厨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甲硫醇等,经生物滴滤池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所用燃料为项目自产的脱硫沼气,为清洁能源,锅炉废气可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杂质、废脱硫剂、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置入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处理;生产过程杂质交垃圾填埋场处理;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沼渣作为肥料或菌种外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可作为农家肥使用。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包括餐厨粉碎分拣组合机、分离机、鼓风机及各类泵等高噪声设备,其声源值在70~95dB(A)之间。经建筑隔声及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范围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五、公众反馈意见形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郑州市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银屏路18号

联系人:冯云               联系电话:18638193171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文化路农业路交叉口金国商厦18楼       

电子信箱:zhengdahuanbao@126.com    电话:0371-63913759  

联系人:王华健

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