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根据省、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我局起草补充修订《郑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传 真:0371-67439818
电子邮箱:fgc415@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65号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局法规处
邮 编:450006
附 件: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补充修订《郑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30日
关于郑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市局将补充修订了《郑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开,自9月30日至10月31日结束,持续一个月,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0条,局系统各单位意见建议4条。
具体为:上街区、新郑市、荥阳市等无意见
二七区1条,已采纳;
惠济区3条,其中涉及物业管理方面2条已采纳。
涉及非机动车管理1条未采纳,理由:行政处罚法对没收违法所得进行普遍授权,查清是否存在违法所得问题将是执法处罚的必经程序,故将其作为裁量情节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