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违法设置广告或将纳入征信系统
来源:猛犸新闻  时间:2017-07-26 09:11  
在7月24日开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了关于《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说明,

户外广告本来是一座城市的重要信息平台,但杂乱无序的广告牌却给人带来视觉上的污染,也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形象。在7月24日开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了关于《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说明,《条例》明确今后郑州要规范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利用航空器、低空漂浮物打广告,同时对于乱贴小广告者,最高将处罚500元。而对于违法设置广告者,其不良记录将被纳入征信系统。

【关注1】光电户外广告要限时开闭

据悉,在6月底举行的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按照法定程序要求,该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将正式生效。

对于大家所关注的光电等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条例》明确,在建筑墙体设置的,其设置高度不超过建筑物顶部;同时,不得与道路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设置;并且,除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外,不得在严控区内设置;《条例》还特别提出,开闭时间须符合有关管理规定。

【关注2】不得利用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等设置户外广告

《条例》还提出,在国家机关、学校、住宅、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的近代建筑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等的建筑控制地带内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同时,不得利用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声窗(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声窗(墙)设置户外广告。

此外,户外广告的设置不能在建筑物屋顶、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利用危房,或利用航空器、低空漂浮物。同时,不能延伸扩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并且,不得利用行道树或者侵占绿地、游园、河道、湖泊、湿地等。更不得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建筑物形象。

【关注3】乱张贴户外广告逾期不整改 可处200—500元罚款

记者留意到,《条例》也明确提出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筑(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上禁止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

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沐恩对广告主或者广告发布者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实施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注4】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不超过30日

据悉,该《条例》对户外广告的时限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不超过30日,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不超过5年,其他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不超过3年。

根据《条例》规定,期满不再设置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设置人应当于设置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临时性户外广告不得申请延期。

【关注5】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不良记录将被纳入征信系统

《条例》同时要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记者留意到,《条例》也特别提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违法设置查处信息公开制度,不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曝光,并将其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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