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整治规范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对违法、存在安全隐患的屋顶标识招牌进行规范整治。
近日,郑州市整治规范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郑州广大业主和产权管理人发出一份信,再次呼吁大家积极配合此次整治规范工作,营造和谐安全、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郑州屋顶标识招牌规范整治持续进行中】
根据《郑州市整治规范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专项工作方案》,主要任务是清理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即突出建筑物实体)的标识招牌,指导重设或新设的建筑物标识招牌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范围是市内五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火车站地区等建成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方案共分为三个阶段,3月1日—3月10日,各单位明确组织机构、责任领导,完成工作任务台账的普查和建立,逐一登记造册;3月10日—4月30日,市区党政机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存在违法设置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标识招牌的,要带头完成重设及清理工作;5月1日—10月31日,基本完成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整治规范工作,11月30日前,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提升。
据介绍,违法设置的屋顶标识招牌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会带来安全隐患、消防隐患、光污染等各类问题。连日来,河南商报记者也在持续报道郑州各区(管委会)屋顶标识招牌规范整治进展。
此外,郑州市整治规范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向广大业主和产权管理人发出一封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广大业主和产权管理人:
你们好!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市容环境明显改善,这离不开你们的努力和支持。在此,向你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201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及《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DBJ410100/T 01—2017))、《郑州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DBJ410100/T 02—2017)两个地方标准,对建筑物屋顶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了重新规定,为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及标准规范,郑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郑州市整治规范建筑物屋标识招牌专项工作方案》,对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部分设置的标识招牌开展整治规范。
违法在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部分设置标识招牌,不仅影响建筑物容貌,更存在高空坠落的危险。请广大业主和产权管理人以“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主人翁姿态,主动遵守相关法规及标准规范,做到以下几点:
1.按照“自改为主,先规范设置、后清理为辅”的原则,业主和产权管理人可先按照规范设置标识招牌,再清理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部分的标识招牌。《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第6.2.2条规定:“底层以上部分最多设置2块,且应在不同方向的建筑墙面或建筑物顶部实墙面上,上边缘距檐口(或女儿墙的上缘)距离≥0.5m,并采用镂空样式”。其他有关标识招牌的规定,请登录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在规范性文件栏目中搜索《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网址
http://www.zzcgj.gov.cn/ 。
2.已经在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部分设置标识招牌的业主和产权管理人,按照城管执法人员下达的整改时限自行清理。
3.市区党政机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率先清理,如有自行清理困难,可向所在辖区城市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广大业主和产权管理人朋友们,城市是我们共有的家园,营造和谐安全、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是每个社会成员应尽的职责,恳请大家积极配合此次整治规范工作。同时,发现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部分设置标志招牌的违法行为,请大家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9,67172000。
(编辑:华丽娟 高予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