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系统工程
来源:河南日报  时间:2021-09-30 08:59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分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社会各界应齐心协力、持之以恒,不可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2019年年底,《郑州市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颁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施行至今,垃圾分类效果如何?从源头来看,目前郑州市绝大多数小区都设置了不同类型的垃圾箱,但相当多的居民投放时还是没有分类,将装满各种垃圾的塑料袋朝垃圾箱一扔了之;从运输过程来看,由于居民投放时未分类,垃圾收运车无疑也是以混装混运方式拉走;至于末端环节,处置的基本方法是将垃圾“一锅烩”,混合投入焚烧炉。

生活垃圾从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涉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从责任方来讲,涉及政府、企业、公众。政府横向涉及住建、发改委、城管、环保、宣传等部门,纵向涉及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这意味着做好垃圾分类必须形成横向联动、上下协同、全程闭合的格局。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梗塞或缺位,都会影响整个系统有效运行。

作为政府,关键应该解决好政策到位、机制到位、监管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不能发文了事,应建立起跨部门的垃圾分类领导协调机构,保障政策落地的完善机制;作为基层,应建立现场监管值班制度、奖罚措施,切实加强管理监督,完善垃圾投放现场卫生管理与设施建设;把宣传引导作为常态性工作,通过不断改进创新宣传手段提高宣传的有效性。

作为公众,首先应解决好自觉参与和长期坚持的问题,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行为自觉;其次应解决好分类问题,分清可回收、不可回收、厨余及有害垃圾的区别和种类;再次应解决好垃圾减量问题。分类绝不仅仅是一堆垃圾分为N堆的问题,如何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也很重要。这样不仅可以降低垃圾处置的社会成本,而且可以培育减少浪费、节约资源的良好风尚。这就需要从每个人、每个家庭做起,力争把垃圾产生量减到最低。

垃圾收运企业应配备专门用于分类收集、运输的车辆装备,严禁在居民分类投放后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垃圾处置企业应按规定分类处置,对厨余垃圾进行生物技术和无害化处置,对可回收垃圾实施再生资源利用,对有害垃圾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安全处置;处置垃圾设备应配备废水、废气、废渣、粉尘等治污设施,以防二次污染。

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保持设施齐全、完好、整洁并定期维护,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并对不按要求投放的行为予以劝阻。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分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社会各界应齐心协力、持之以恒,不可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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