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管局组织召开城市雕塑管理工作会
来源: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2-03-01 09:23  
2月25日,市城管局组织召开了城市雕塑管理工作会,落实郑州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要求,安排部署2022年城市雕塑监督管理重点任务、检查评比、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舆论宣传等工作,

2月25日,郑州市城管局组织召开了城市雕塑管理工作会,落实郑州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要求,安排部署2022年城市雕塑监督管理重点任务、检查评比、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舆论宣传等工作,详细解读城市雕塑管理工作检查评比办法(试行)及评分细则。


会议全面总结回顾了近年来我市城市雕塑工作发展历程,对城市雕塑管理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加强城市雕塑工作制度建设。编印了《郑州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市、县(市、区)两级管理主体职责、雕塑管理机构职能等内容。创新出台了《城市雕塑题材及设计方案评审工作指南》,设立城市雕塑艺术评审委员会,依申请对贾鲁河综合治理生态绿化工程首批拟建的7组25件城市雕塑题材及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

二是编制城市雕塑专项规划。会同市规划部门,联合浙江大学、中国美院等,开展城市雕塑专项普查和公众意见问卷调查,完成案例分析、文化体系、空间体系、规划体系4个专题研究,形成了《郑州市城市雕塑专项规划(2020-2035)》方案,并依托现状普查情况,开发建设城市雕塑数据库。

三是建立城市雕塑工作网络。初步形成全市城市雕塑“一张网”,各区县(市)分别建立并定期更新城市雕塑管理台账,大型及特大型城市雕塑(43件)单独列表上报省住建厅。全市纳入台账管理城市雕塑1439件,其中:各开发区、市内五区1372件(航空港区241件、郑东新区137件、经开区115件、高新区182件、中原区131件、二七区68件、金水区298件、管城区34件、惠济区166件);其他七县(市、区)67件(上街区6件、中牟县6件、新郑市41件、新密市2件、荥阳市1件、登封市2件、巩义市9件)。市环雕所发挥专业管理机构优势,加强直管111件城市雕塑的日常巡查,开展安全检测,实施雕塑维修,打造管养标杆。

四是推进雕塑文化艺术普及。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迎百年 守初心”主题雕塑创作作品展、“焦桐常青”雕塑展、黄河文化主题雕塑展等,开展“战疫情---我们在行动”抗疫主题雕塑创作征集及成果展示、“雷锋雕塑进校园”等活动,让雕塑艺术走近群众。

会议立足我市城市雕塑管理实际,着眼郑州未来发展的新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新期待,明确了新一年的工作任务和路径。

一要严格落实城市雕塑管理主体责任。按照《郑州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住建部、省住建厅通知要求,清醒认识辖区内城市雕塑的监管责任,充实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加强雕塑建设管理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融合与统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科学开展城市雕塑题材及设计方案评审。按照《城市雕塑题材及设计方案评审工作指南》确定的流程,依申请做好城市雕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严格大型、特大型雕塑及重要地段城市雕塑的建设审查。

三要全面提升城市雕塑日常监督管理水平。在拥有相对完善的城市雕塑管理台账的基础上,做到三个“进一步”:进一步明确管理任务。全面加强辖区内城市雕塑的日常养护管理,核查增减情况,更新管理台账,排查安全隐患,及时修复破损,杜绝雕塑安全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管理标准。围绕城市雕塑景观及雕塑环境安全,结合《城市雕塑工程技术规程》有关内容,细化日常管理标准,推进城市雕塑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管检查。加大城市雕塑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每季度抽查市内九区城市雕塑养护管理情况,作为城市雕塑管理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要持续加强城市雕塑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城市雕塑管理规范及雕塑艺术、历史文化、城市风貌等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培养发现既懂城市雕塑管理、又懂城市文化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构建复合型城市雕塑管理队伍,在“工作有标杆、落实有标准”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城市雕塑管理水平,实现“突破有进步”,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雕塑监管模式,为郑州城乡建设增美增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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