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7-20 09:20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按照《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郑州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群众关切、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升“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服务水平等决策部署,聚焦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积极构建报装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各项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积极对标先进城市获得用水用气用热先进做法,实现水电气暖排水通信报装业务联合办理和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继续压减申请材料、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减少报装费用、跳起摸高、争先晋位,着力提升企业群众市政公用服务接入的便利性、满意度、快捷度和获得感。

三、工作任务

(一)推行外线工程审批事项并联办理。将水电气暖排水通信接入外线工程所涉及的审批事项纳入并联审批机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水电气暖排水通信接入外线工程综合受理窗口,建立网上联审联批系统,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联合勘查、同步办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模式,审批时限最短压缩至3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继续实行0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处  市政设施管理处  市自来水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市热力集团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实行水电气暖排水通信联合报装模式。解决多头申报、多次跑趟、重复开挖等难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水电气暖大厅设立水电气暖排水通信接入报装综合受理窗口,建立网上水电气暖联合报装模块,构建“一窗申报、一表申请、联合踏勘、联合图审、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工作模式。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处  市自来水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市热力集团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拓展水气缴费渠道,推动水气缴费便利化。用户可通过供水企业官方网站、“郑州供水”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等渠道进行线上水费缴纳。燃气除实现以上功能外,进行智能化表具升级,实现余额预警,短信推送提醒。

牵头处室:公用事业处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推进“智慧水务”建设。通过对供水全流程自动化升级改造,实现对供水从生产调度、管网输配、营销服务的全过程监控和管理,充分保障供水品质;引入智能语音机器人拓宽用户咨询线路,丰富服务渠道,推动实现全方位“网上办”“掌上办”,提升供水服务水平;推行内部管控和经营管理相关业务的全过程痕迹监管,提升内部经营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牵头处室:公用事业处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推进“智慧燃气”建设。打造全方位“微网厅”等掌上平台,实现全程网办。依托“微网厅”掌上平台,实现电子合同签订、网上缴纳工程款、电子发票开具等服务业务掌上办,商户报装燃气足不出户,实现掌上0资料办理,逐步实现无纸化;推进燃气“无人化”营业厅转型创新与实践,在“无人营业厅”,用户无需通过人工办理,即可在自助业务办理区办理缴费、查询、过户、报修等各类基本业务。

牵头处室:公用事业处

责任单位: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六)推进水电气销户联合办理。优化调整水电气销户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和办理系统,实现销户联办,推进水电气注销业务的联合办理工作。

牵头处室:公用事业处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七)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深化供水供气供热行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推进企业主营业务和工程设计施工业务分离,促进设计施工、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公平竞争。加快构建供水供气供热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利用市场化机制形成供水供气供热工程安装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安装成本。

牵头处室:公用事业处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市热力集团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八)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实现市城管局的25项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网上办理率达到60%以上,争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围绕“好差评”制度建设,在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方式完备度及办事指南准确度等方面下功夫,争取在线办理成熟度和办事指南准确度达到100%,网上好评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设施管理处  公用事业处  市容环卫管理处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  户外广告管理处  城市河渠管理处  市政工程管理处  各开发区、区县(市)城市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九)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运用大数据等技术,通过引导式服务自动生成个性化申请表单,实现部分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免提交,表单信息自动预填、核验;梳理能够免证办理的事项,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的证照、材料可免尽免;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时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推动统一审批事项在全市统一要素、同源发布、同质服务,做到审批全过程清晰规范。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设施管理处  公用事业处  市容环卫管理处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  户外广告管理处  城市河渠管理处  市政工程管理处  各开发区、区县(市)城市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十)完善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诚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决策执行诚信履约机制,做好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工作,加强城市管理系统公职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加大对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相对人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弥补管理和执法形式单一的短板,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长效化和精细化。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各开发区、区县(市)城市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十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照国家和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动态调整我局公共信用信息指标目录,推进行政强制、行政奖励、监督检查、其他类别行政信息的归集、公示。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全面归集、规范报送和依法公开,确保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加强水气暖特定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做到“应归尽归”。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法规处

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局机关相关处室  市自来水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市热力集团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十二)持续推进市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停车数据管理、“无感支付”、“一码付”、“错峰停车”、“车位预约”等功能,市区50%经营性停车实现“一码通”;做好市区错时停车资源共享试点工作,完成全市企事业停车场20%以上数量停车资源共享试点;与人社局联合,实现停车与电子社保卡的绑定。

牵头处室:停车场管理处

责任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应急服务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十三)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服务能力。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营造服务为先、包容审慎、公开透明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牢固树立以服务为核心的执法理念,推动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相对人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牵头处室:执法管理处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各开发区、区县(市)城市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十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年度抽查方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法制审核和公平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度和管理要求,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查城管执法领域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牵头处室:法规处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各开发区、区县(市)城市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十五)做好财务各项工作。督导局属预算单位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限额以上货物和服务实行“信用+承诺”准入制,实行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签到;督导局属预算单位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单位支付,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提升至50%以上。

牵头处室:计划财务审计处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处  市政工程管理处  城区河道管理处  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  城市隧道综合管理养护中心 城市道路绿化管理处  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十六)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围绕省、市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形式,把握要点,打造亮点,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切实提高群众、企业的知晓率,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牵头处室:宣传教育处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局机关相关处室 市自来水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市热力集团

(十七)积极攻坚,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要组织“党员优化营商环境先行队”,通过“三亮三比”,积极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和责任区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优化营商环境中来。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与企业“结对共建”活动,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局机关相关处室 市自来水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市热力集团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八)严格执纪监督。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行动,聚焦懒政怠政、为政不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和不正之风开展督导检查问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处室:局机关纪委

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局机关相关处室 市自来水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 市热力集团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建强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德富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工作推进、督查、评估、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狠抓任务落实。水气暖公用企业、局属单位和局机关相关处室要按照相关职责要求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进一步分解细化实施意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责任清单等重要内容,对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城管局将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并在年底予以考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懒政怠政、为政不为的单位及其负责同志,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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