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城管局起草了《郑州市新能源渣土车试点推行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实现科学民主决策,顺利推进我市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工作,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城管局。
电子邮箱:cgjgfc107@163.com
政府网站: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通讯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265号郑州市城市管理局(517室)
邮编:450000
附件:《郑州市新能源渣土车试点推行方案(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市城管局于2021年4月30日至5月31日对《郑州市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局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7月底,收到意见和建议共19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5条;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意见和建议14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工作任务中开放路权和增时作业、市政工程项目示范带动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制定充换电等配套设施规划、新能源渣土车手续办理等方面。经研究论证,采纳17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新能源渣土车运输时间区域规定、充换电等配套设施规划的制定、手续办理的具体流程等;其中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例如新能源渣土车运输不受大气污染管控的限制、购置新能源渣土车给予资金补贴等意见建议,都予以重点研究和采纳。
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部分意见与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二是部分意见的内容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三是部分意见内容经论证在现阶段不具备可操作性的。
2021年6月15日